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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專區

會員權益

  • 團體會員應推派代表一人,以行使會員權利。
  • 會員(會員代表)有表決權、選舉權、被選舉權與罷免權,每一會員(會員代表)為一權。
  •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、決議及繳納會費之義務。
  • 會員(會員代表)有違反法令、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,得經理事會決議,予以警告 或停權處分,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,得經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決議予以除名。
  • 會員喪失會員資格或經會員大會決議除名者,即為出會。
  • 會員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。